走访四川省革筹办公室(摘抄)
(关于干部平反问题)
时间:1967年10月6日
走访人:东方红11·16战斗兵团壤塘战斗圑赴汇报团
接谈员:徐跃明
199.问:我县有科、局长以上干部,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受到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綫的迫害,投入黑劳改队,但他们积极向走资派作斗争,这些人应否一律平反?
答:都一样。只要不是走资派,干部都一榡,一律平反。(插问:我们那里有人说,当权派就不能平反。)那是不对,都一律平反。他们有错误,就是过去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綫,可以作检查,可以批判,帮助,只要不是三反份子,都要团结、帮助、教育,帮助他们站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綫上来。走资派总是一小撮,极少数的。(插问:我县还有人利用运动初期整的黑材料进行威胁说:“我们掌握的钢鞭材料有这样厚”。)那好嘛!可以叫他们公布材料嘛!经过查对核实,是右派成不了左派,是革命的成不了反革命。
200.问:这些干部受迫害的过程和走资派的斗争过程,应否看作是亮相过程?
答:应该看作是亮相过程,和走资派斗争是大的亮相。(插问:这些干部能否参加革命羣衆组织?)由羣衆自己考虑决定。(插问:有人说当权派都要靠边站,要通过斗批以后才能亮相,才能加入革命群众组织。)不对,不能说当权派都要靠边站,那有这样的理论?符合毛泽东思想吗?我们军区还不是有好多领导干部,也没有个个都斗争、批判。只要不是走资派,就是犯了错误的,也要帮助。
201.问:有的组织提出,要我们受迫害的写申述,交由他们单方面审查,由他们来决定应否平反。应该这样作吗?
答:你们问他,走资派把这些人逮捕入狱的时候,戴帽子的时候,开除的时候,他们审查过没有?爲什么现在要审查?按“红十条”办事,“红十条”怎样说,就怎样办。你们好好学习“缸十条”,按上级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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