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研究黑格尔哲学的总结
内容提要:在结束对黑格尔哲学的阅读之后,列宁集中地写下过三个思想小结,即《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拉萨尔〈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一书摘要》,以及《谈谈辩证法问题》。其一是读书小结,其二是对辩证法理论逻辑结构形成的再评估,其三是列宁自己关于学习辩证法和想要展开说明的一些思想心得。其中,份量最重的是《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因为这是列宁对自己全部读书活动的逻辑整体构析。
“伯尔尼笔记” 研究对象的主体是黑格尔的《逻辑学》,列宁在哲学思想上的两个重大飞跃和新的理论逻辑构境也都是在阅读《逻辑学》期间完成的。不过,在读完《逻辑学》一书以后,列宁意犹未尽地继续研读了黑格尔的其它一些重要哲学著作,并最终形成了一些自己的新思考和新认识。在这个新的思考过程之后,列宁再度对自己的这一次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小结,我注意到,列宁的不少思想观点在这个反思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深化和发展。本文中,我们就来具体看看列宁在“伯尔尼笔记”的最后一程形成的思想观念。
1、在哲学史中确认实践辩证法
我们已经知道,列宁对黑格尔哲学以及进而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深刻理解,是在《逻辑学》一书的阅读过程中,经过多次显著的飞跃性过渡而完成。在读完《逻辑学》之后,列宁并没有中断这场阅读,他紧接着又翻开了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和《历史哲学讲演录》。不过,这两本书后来都没有读完。《哲学史讲演录》共四卷,分别为《黑格尔全集》的第13~16卷,而列宁对此书的摘录中止在第15卷的开头(第33页)。《黑格尔全集》第9卷是《历史哲学讲演》,笔记文本显示,这部书列宁也只读至第175页。此外,列宁还找来了一大堆“关于黑格尔主义的著作”,不过也只是选读了乔治•诺埃尔的《黑格尔的逻辑学》(其他还有埃•博西尔等人的四部论著)。 在这个阶段的读书过程中,列宁的笔记量显然有所下降。《哲学史讲演录》(二卷半)和《历史哲学讲演录》一共只写了七十一个页码,而《逻辑学》一书则写了一百三十七页。
我猜想,这个现象的出现系因列宁此时读书的心境已大不同于当初阅读《逻辑学》时段中的状态了,此时他已经十分深刻地把握了黑格尔哲学(辩证法)的本质,所以在这一段的阅读中,多半是为找一找还有没有什么之前的阅读中没有发现的新鲜东西,来加强自己已经获得的理论观点。杜娜叶夫斯卡娅也注意到,进入哲学史的阅读后,列宁不再“感受到读《逻辑学》时的激动”。
列宁阅读黑格尔哲学史论著时思考和关注的焦点仍然是辩证法问题。在阅读希腊哲学史的开初,他就标注出所谓“辩证法的反面规定”,即“实体、物和世界的‘规定’是‘枯燥的、没有过程(运动)的、非辩证的”。 这也是后来人们通常指认的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当读到黑格尔对爱利亚学派的论述时,列宁的目光被黑格尔的一段总体评述吸引住了。黑格尔认为,爱利亚学派的哲学思想是“辩证法的起始”,因为他们认证了“概念中的纯思维运动的开端”,以及“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的对立,自在之物与这个自在之物的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并且在对象有本质中发现它自身所具有的矛盾(这是本来意义上的辩证法)”。 列宁随即对此做了深入讨论和具体分析。他写道,黑格尔这个关于辩证法的思想“片断”可以做如下的“不带唯心主义神秘色彩”表达:
第一,“人的概念不是不动的,而是永恒运动的,相互过渡的,往返流动的;否则,它们就不能反映活生生的生活。对概念的分析、研究,‘运用概念的艺术’(恩格斯),始终要求研究概念的运动、它们的联系、它们的相互过渡”。显然,列宁此时已经接受了黑格尔关于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同一的观点,所以,这里所说的运用概念的艺术是主观辩证法,同时也是认识论。
第二,“具体地说,辩证法是研究自在(an sich)之物、本质、基质、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的。(在这里我们也看到相互过渡、往返流动:本质在显现;现象是本质的。)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的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演化,以至无穷”。这是“伯尔尼笔记”中十分著名的一段话。列宁这里所说的辩证法指的当然不是外部的客观规律,而是一种对外部世界辩证运动的辩证认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列宁已经认识到,作为客观事物存在与它们通过实践-认识向我们呈现的形式之间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这一点,是康德对认识论的贡献,也是旧唯物主义没有看到的重要方面。并且,在为我之物中所划定的内在本质与外部现象之间,二者是不断转化的。从现象到初级本质,再从被扬弃成二级现象的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以至无穷。这是一种极为深刻的辩证认识。
第三,“就本来的意义来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约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 这一点,显然是对上述那段重要分析的理论小结。现象与本质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被我们历史性的实践进程不断改写的。我觉得,列宁此处的这个思想认识与恩格斯曾经提出的“人的实践达到什么水平,人的认识才可能达到什么水平”的观点大体是一致的。这个时候的列宁更多的是在确认“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 此后,列宁还曾深刻地注意到,这种概念辩证法并不是简单地来源于自然物质的,因为“现实的历史是意识所追随的基础、根据、存在”。 这个现实历史即是马克思所说的实践的社会生活。
当读到黑格尔对芝诺辩证法的评论之后,列宁在摘录笔记中写下过一段关于辩证法原则的比较集中的议论,议论主要聚焦在辩证法的发展观上。他提出,“还必须把发展的普遍原则和世界、自然界、运动、物质等等的统一的普遍原则联结、联系、结合起来”。同时,列宁他也将其概括为辩证法的两个总体原则,即“发展原则”和“统一原则”。这两个原则后来被人们改写为联系和发展的原则。
阅读进入《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之后,列宁的思想中不断涌现出新的想法。其中一个有趣的文本细节是,当列宁读到黑格尔讨论高尔吉尔关于存在与非存在的关系时,竟然在一个大的方括号中写道:“‘消逝着的环节’=存在和非存在。这是辩证法的极好的规定”。 大家可能还记得,在刚刚开始黑格尔《逻辑学》时,正是这个“存在与非存在”(有与无=变易)的问题令列宁颇感费解,而现在,却变成他容易理解的“极好的规定”了。读至“苏格拉底的哲学”一目时,列宁写道:“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于聪明的唯物主义。辩证的唯心主义代替聪明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不发展的、僵死的、粗陋的、不动的代替愚蠢的。” 这也是“伯尔尼笔记”中列宁的一段名言。这段表述的语义指称是十分复杂的,所谓聪明与愚蠢,是列宁用的一种特指,其中他在这里所读到的苏格拉底等人显然是“聪明”的,而辩证唯心主义则是指德国古典哲学中的黑格尔这些人,我以为,他此处这么说无非是想阐明辩证法在哲学逻辑中的重要意义。更有甚者,在此后不远的一个方框中,列宁竟然说:“客观(尤其是绝对)唯心主义拐弯抹角地(而且还是翻筋斗式地)紧紧地接近了唯物主义,甚至部分地转变成了唯物主义”。 关于此,杜娜叶夫斯卡娅认为,列宁此时的认识正好表明“列宁与自己的哲学过去的决裂多么具有决定性”。 这个判断大体是正确的。可是,当她进一步认为列宁这种转变是全面接受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而根本否定唯物主义哲学基础时,就沦为荒谬的结论了。就列宁关于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的阅读,莱文曾经发表了大段大段的批评,主要意思是说,黑格尔对古希腊哲学家辩证法思想的评论的判定标准是普遍性的先在性,可列宁却将这种古代辩证法解读成了运动和变化的观念。 如果站在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观念先在性的立场上去看,莱文说的是对的,黑格尔眼睛的确总在盯着毕达哥拉斯抽象的“数”、爱利亚学派那个万变中不变的普遍性的“存在”(大写的“一”),甚至包括赫拉克利特的那个非感性的“火”。这个观念的普遍性的确是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可是,聪明如斯的莱文难道真的不懂,并不打算成为黑格尔信徒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列宁会无视古代哲人对事物运动与变化的辩证法特征,转而去关注这种思辨辩证法的错误逻辑起点吗?
在紧接着的一段以“探讨”为题的表述中,列宁的意思终于清晰起来了:
普烈汉诺夫关于哲学(辩证法)大约写了近1000页(别尔托夫+反对波格丹诺夫+反对康德主义+基本问题等等、等等)。其中关于大逻辑,关于它、它的思想(即作为哲学科学的辩证法本身) 却没有说什么!!
列宁此处所列举的普烈汉诺夫关于辩证法论述,几乎包括了后者最重要的哲学著作。 由这三个加号链接起来的东西,可能是指普烈汉诺夫以“别尔托夫”之名发表的《论一元论历史观》等书,批判波格丹诺夫的全部著述,批判伯恩斯坦的论著,以及他那本正面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杜娜叶夫斯卡娅认为,列宁与普烈汉诺夫在哲学上的决裂,就发生在这个时刻。 杜娜叶夫斯卡娅的说法不乏一定的道理。当然,准确地说,这种决裂在前面列宁阅读《逻辑学》发生的第一次认识飞跃中已经开始了,“二十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那就是一个深刻的反省。此处不过只是表现得更彻底一些罢了。我们知道,在这些宣传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书中,普烈汉诺夫也总是会谈到唯物辩证法,可为什么列宁却指认他(甚至包括所有“半个世纪以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关于” 大写逻辑(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呢?我以为,列宁此时已经深刻地反省到,他的老师普烈汉诺夫等人其实根本没有真正弄懂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别是没有弄懂那个在客观的实践辩证法之上的大写的辩证逻辑(和认识论),而这个观点,正好又是他自己在不久前通过第二个重要思想认识飞跃所获得的。
我猜测,此处的思考立刻激活了列宁的深层思想构境。就在这段笔记的下一页,列宁再次深透地表述了这种大写的实践辩证法逻辑。
读到“柏拉图的哲学”一目后不久,列宁在一个大方框中写道:“一般的含义是矛盾的;它是僵死的,它是不纯粹的、不完全的,等等,等等,而且它也只是认识具体事物的一个阶段,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完全认识具体事物。一般概念规律等等的无限总和才提供完全的具体事物。 在这个大方框的右侧, 他又用一个上下两端写着“注意”的小方框标出了“认识的辩证法”,然后画了个箭头,指向一个大方框,并写下:“认识向客体的运动从来只能辩证地进行:为了更准确地前进而后退——为了更好的跃进(认识?)而后退。相合线和相离线:彼此相交的圆圈。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实践=同实在事物的无限多的方面中的一个方面相符合的标准)。
这段话相当深刻,也十分重要,它呈现了列宁思想中一个全新的理论构境层级。我们看到,列宁此处的思考起点是从主体出发的(“认识向客体的运动”),这个观点直接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相关涉。同时,这种运动“只能辩证地进行”, 而不是像旧唯物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直接与客体符合,甚至在认识过程中,还会“为了更准确地前进而后退——为了更好的跃进(认识?)更后退”。我们还记得,在早期革命政治斗争中,列宁曾经提出过“退一步进两步”和“为了更好的进步而后退”的辩证策略。所谓的“后退”,指什么? 结合列宁在此读到的哲学史上的辩证思想的具体内容来看,“后退”当指人对外部规律(“逻各斯”)的真实反映不可能一下子完全达到,而只能通过某种中介间接地、逐步地实现。显然,这个介于主观辩证法和客体辩证法之间的中介,就是从主体出发的客观的社会实践。为此,列宁选用了一个十分精辟的词:交错点。“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
也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列宁这时对唯物辩证法理论逻辑结构的确定:人的主观辩证法与客体辩证法在运动着的实践辩证法的中介下,构成特定的基本逻辑构架。在此,主观辩证法并不与客体辩证法直接同构,而是与实践辩证法结构同步,并通过具体的、现实的、历史的人类实践,“同实在事物的无限多的方面中的一个方面相符合”。因此,主观辩证法与客体辩证法是有触点(“交错点”)的“彼此相交的圆圈”,因而,同一条“相合线”也在通过触点后迅速成为“相离线”。对所谓的“相离线”最好的说明,就是黑格尔所说的“越是抽象则越是具体”。
在紧接着的第三个方框里,列宁写道: “这些交错点是矛盾的统一,就是说,在运动(=技术、历史等等)的某些环节上,存在与非存在这两个消失着的环节在一瞬间相符合”。 不难看出,且读且进,列宁的思想理论构境层已经越来越深刻,也越来越丰富了。黑格尔那个有与无的辩证法在此处的认识论逻辑中被列宁重新建构了。在列宁看来, 主观辩证法并不直接映射客体辩证法,而要通过不断发展的实践辩证法(“技术、历史”),并处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实践功能度中,人们才能在认识的“一定环节”上,反映客体辩证法的一定规定性。很显然,这种映射必然是一个过程,看起来,人们这种“消失着的环节在一瞬间相符合”中所把握的客体辩证法并不是客观规律的全部内容,不过,在整个实践的历史总和中,人们是能够“逐步按近客观真理”的。在我看来,这是“伯尔尼笔记”中列宁哲学思想构境达及的一个新境界。
在此后的阅读笔记中,列宁还曾多方面地批评了黑格尔在哲学史叙事方面的唯心主义逻辑强暴。第三卷的阅读开始之后不久,列宁的摘录就突然中断了。此时,他翻开了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讲演录》,不过对它的阅读也没能持续很久,并且对这个讲演录,列宁主要只是做了一些摘录,很少留下批注和心得。关于这一点,列宁也有一个说明:“总之,历史哲学所提供的东西非常之少——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正是在这里,正是在这个领域中,在这门科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向前迈了最大的一步。而黑格尔在这里则已经老了,成了古董。”
至此,列宁结束了自己对黑格尔哲学的整个研读。他感到收获很大,十分有必要再进行一些理论总结。在这个时段里,他也还附带着看了一些相关的二手哲学文献,如诺埃尔的《黑格尔的逻辑学》书 ,不过主要心思显然都放在自己的思想构境实验和理论小结上。
2、重要的读书小结与心得
在黑格尔哲学的研读基本结束之后,列宁比较集中地写下了三份带有小结性质的心得(请注意,这些心得仍然不是什么为建构唯物辩证法体系而作的“计划”或“构想”!),即《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拉萨尔〈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一书摘要》,以及《谈谈辩证法问题》。我现在的看法是,在这三篇心得中,其一是读书小结,其二是对自己所重新理解的实践辩证法理论逻辑的再评估,其三是关于列宁自己学习辩证法和想展开说明的一些问题的心得。从本书的研究视角出发,我以为,这其中的《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是列宁对自己全部读书活动的整体逻辑构析和高峰式思想构境。
在《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这篇思考提纲式的笔记中,列宁先将黑格尔的整个《逻辑学》的理论框架(《哲学全书》中的《小逻辑》一书的序目)排列出来,然后在一用双线划出的大方框中写道:
概念(认识)在存在中(在直接的现象中)揭露本质(因果、同一、差别等等规律)——整个人类认识(全部科学)的一般进程确实如此。 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的进程也是如此。所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概括。从各门科学的历史来更具体地更详尽地研究这点,会是一个极有裨益的任务。总的说来,在逻辑中思想史应当和思维规律相吻合。
在此,列宁首先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即人的认识是一个在面向主体的“直接的现象中”不断揭露本质的过程。不难发现,列宁此时已不再像哲学唯物主义认识论那样,假设主体是直接面向物质实在的了。他将“存在”界定为通过实践历史地呈现现出来的直接现象。这是列宁对全部人类认识和科学一般进程的重新认识。进而,人的认识(主观辩证法)就不再简单是直接与对象相符合了,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运动。列宁发现,黑格尔的辩证法正是这一思想进程的表现,即对人类整个思想史的真实性逻辑结构和历时性线索的提炼。列宁这个观点也是在读完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之后才逐渐强化起来的。不过,还应该指出,黑格尔的思想史基础主要是以欧洲为中心的西方思想史的发展视域。也就是说,主观辩证法的结构并不直接等同于外部客体的结构,而直接是思想史的逻辑结构,因此,“在逻辑中思想史应当和思维规律相吻合”。这可以说是列宁对全部黑格尔《逻辑学》(辩证法)的极重要的科学确证:黑格尔的辩证法(逻辑学)并不是简单的一派胡言,而正是人类认知逻辑的客观化、本体化和神秘化。这个观点,与他在前期阅读中基于那个他性构架而持有的看法显然已经完全不同了。可见,这是列宁关于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全新的思考构境层。
接着,列宁进一步分析了黑格尔哲学运演中的两个相反的逻辑方向,即“有时从抽象到具体[存在(抽象)——定在(具体)——自为存在],——有时却相反[主观概念——客体——真理(绝对观念)]”。 其实,这两个逻辑式并不是相反的,应该说,它们都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运演,只不过前者是本体论的存在观,后者是绝对观念总体认知进程中的逻辑式。列宁先是自问道:这种逻辑指向上的不同一, 是否就是黑格尔的那个唯心论的不彻底性或神秘主义呢?但他很快就转念回头了:“或者还有更深刻的道理呢?”可见,列宁此时已经不再简单地处理黑格尔了,他已经习惯于在自己更深入的思考中去体会深层道理。
我们看到,列宁随即就建构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逻辑解析线索和深层语境:
起初有一些印象闪现,而后有某个东西分出,——然后质#(物或现象的规定)和量的概念发展起来。然后研究和思索使思想去认识同一——差别——根据——本质对现象的关系——因果性等等。所有这些认识的环节(步骤、阶段、过程)都是从主体走向客体,受实践的检验,并通过这个检验达到真理(=绝对观念)。
这明显是前一个思考构境的深入,列宁是在具体结合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逻辑结构来加深认知辩证法的真正本质。
在这个思考情境中,列宁发现,我们面对的世界是存在和非存在(“无”)的统一,而这种统一也是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的发展过程。这一点,恰恰是他在刚刚开始阅读黑格尔《逻辑学》时曾经感到十分费解的东西。这是人类认识的对象,而任何对象起初都是抽象的。对此,列宁专门用一个大的方括号来注明:“抽象的‘存在’仅仅作为‘一切皆流’ 中的一个环节”。在人的认识中,首先发生的是各种变动的印象的“闪现”,这也是人的感性经验的片断,这些片断的组合(知觉)导致了“某个东西”的分出,这个特定的东西就是具体“定在(此在,Dasein)”了。没有文本证据表明列宁曾经阅读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可是,列宁此处的思考天才地重构了十分相近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叙事逻辑。当人类主体从基本差别性和规模形式两个方面上对这个东西加以确定时,也就有了质和量的规定性。列宁此处描述的过程正是对人类(个体经验)认知对象进程的抽象表述。
特别值得注意的文本细节是,列宁在“质”一词后加注了一个#号,并随即在笔记本左面(将本子竖起来)横写了对“质”的说明:“#费尔巴哈说,质和感觉(empfindung)是一回事。感觉是最先的和最初的东西,而在感觉中不可避免地也会有质……”。 费尔巴哈的这个观点是在《宗教本质讲演录》的第十讲的最后才开始出现的。针对神学的创世说,费尔巴哈首先提出,人的感觉才是“最初的、直接可靠的东西”,并且正是这种有具体属性的东西,才构成了人的存在和神的颠倒本质。 但有意思的是,在我们已经看到的列宁关于费尔巴哈《宗教本质讲演录》的摘录笔记中,他只是将其作为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进行了摘录和评注, 而在此处,这个观点倒是以一种深层学术记忆的方式被激活,重新进入到列宁关于辩证法逻辑结构的思想构境之中了。列宁突然想到费尔巴哈关于感觉与质同一的论点,然后悟到:感觉是人的认识最初的一切,而质是在感觉中“不可避免”地先出现的。这与他早先阅读费尔巴哈《宗教本质讲演录》时,立论于哲学唯物主义构架中的关注点是完全不同的。那么,质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逻辑位置恰巧是与人的认识进程一致的,而不简单等同于对象的特性。读到此处,列宁又有新领悟了。他立刻想到,从一个东西的同一(质)到此物与他物的差别,从这一事物得以确立的内在矛盾(根据),再到这种本质通过现象的展示, 最后还包括事物走出本身与整个世界的联系(“因果性等等”)——所有这一切的基本逻辑序都不是哲学唯物主义假定的客体的结构,而是“认识的环节(步骤、阶段、过程)”,并且都是从主体走向客体的有序度,即人的认知结构和逻辑进程。黑格尔不过是把这个认知逻辑武断地客观化为物质世界的本质而已。虽然黑格尔的这种辩证法基础是唯心主义的,但这个辩证法的内在逻辑结构并不是“胡说”,而是真实地反映了人的认知进程和逻辑结构。因此,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改造,并不是简单地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词句,也不是把黑格尔唯心主义化了的观念辩证法逻辑直接视为物质辩证法的客观结构。因为,倘如此简单处理的话,得出来的将是看似唯物主义,实则却是隐性唯心论的东西,因其还是把黑格尔的观念辩证法( 实质是认知结构)直接当成客观规律了。我猜测,至此,列宁可能才真正自省到自己在阅读初期所居有的那个他性构架的深层问题。
其实,在不久之前对《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最后部分的阅读中,列宁已经明确告诫自己:“不能原封不动地应用黑格尔的逻辑;不能现成地搬用”。 而到了此处,他显然更加清醒了,他意识到,黑格尔的辩证法结构是人类主体认识结构的逻辑映照,其错误正是把这个主体的主观认知结构唯心主义地确定为客体存在结构的基始性本质,所以我们批判性地改造黑格尔就决不应该是再把这个主观认知结构直接说成为客体结构本身,而要在主体中重新确定主观认知结构的真正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实践!人的主观认知结构(逻辑) 是由人的客观实践进程的结构和逻辑制约的,黑格尔所描述的逻辑递升有序度只能是主体走向客体的实践掘进度!客体结构只有透过实践结构的中介,才能历史地表现出来。我认为,列宁此处的思想构境是他在阅读黑格尔哲学著作的进程中达及的最高点!正是在这个节点上,他相当深刻地从总体上,真正把握了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列宁说:
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该充分利用这种逻辑解决这一问题。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了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且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
列宁此处实际上是在深化他在先前的认识飞跃中所获得的思想。关于黑格尔的认识,关于马克思的辩证法以及认识论、辩证法和逻辑三者同一的思想,在这里汇合了。也是至此,列宁才真正理解了马克思恩格斯在讨论《资本论》第一卷写作的通信时的一些言谈,理解了为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会对黑格尔的《逻辑学》做那样积极的评价。列宁已经能极深刻地认识到,在一定的意义上,马克思《资本论》 的逻辑结构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逻辑结构是有共通点的。“开始是最简单的、最常见的、最直接的‘存在’:个别的商品(政治经济学中的‘存在’)。” 这是黑格尔所说的那个最初呈现给人们的“质”性存在,市场经济的感性现象。可是,这一点具体在马克思的理论逻辑中却是作为抽象之无设定的。商品不是物,而是一种看不见(“无”)的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以商品才具有物相的神秘性。这还因为,商品“作为社会关系” 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简单的概括”,所以从这里出发,依据“逻辑的和历史的”统一线索就可以逐步揭示出“以尚未展开的形式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矛盾”。正是在这一逻辑构境中,马克思“模仿”了黑格尔的《逻辑学》。可是,与黑格尔截然不同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全部逻辑推进中,每一步“都用实事即用实践来检验”。以上,是列宁的全新理论收获。
在关于拉萨尔的《爱非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一书的摘要中,列宁写下了第二篇小结性的心得。 较之于之前的几篇思考和总结,这份小结要简单一些,并且主要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写作的。
列宁感到:“在马克思那里有很多新东西, 他感兴趣的只是从黑格尔和从费尔巴哈继续前进, 从唯心主义辩证法向唯物主义辩证法前进”。 在此时的列宁看来,这种“新东西”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的真实意义所在,这不仅是针对黑格尔,而且也是针对费尔巴哈而言的。“马克思在1844-1847年离开黑格尔走向费尔巴哈,又超过费尔巴哈走向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 我们注意到,列宁在此将自己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关于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的认识大大向前推进了一部。他的思想史断代分析似乎更准确了。很重要的一点是,列宁终于不再跟着狄慈根和普烈汉诺夫亦步亦趋,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生成过程说成是“先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然后再将它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如今,列宁指认马克思在超越费尔巴哈之后,直接走向了“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不是两个东西!那么,马克思靠什么来超过费尔巴哈?过去,人们说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加上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似乎只是提供了一个“加号”,这是根本不对的。列宁意识到,马克思实现自己哲学革命的关键之点在于实践规定的确立。
所以,列宁才会批评拉萨尔根本不懂辩证法,指证他相对于“马克思1845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来说是“反动的”! 写到此处,让我想起最近一些国内学者跟着西方马克思学后面,将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贬低为1844年《神圣家族》的某种延续物,试图根本抹煞马克思这一重要思想革命实验的意义。用列宁这里的话来说,这是极其“反动的”。其实,在作为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提纲”中,马克思哲学的新视界(“新东西”)是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的辩证法,在此之上才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自然观、科学历史观和科学认识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才超越了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科学的认识论和辩证法理论不是直接对应于客体对象,而是形成于人类实践进程之上的“全部知识领域”。哲学的历史是基于“各门科学的历史”的,其中应包括:儿童智力发展的历史、 动物智力发展的历史、语言的历史,还有心理学、感觉器官的生理学等等,“简单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当然,因为列宁没有看到过马克思恩格斯在1845~1846年写下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自然也就不可能了解马克思恩格斯从实践再向“人类直接生活和生产与再生产”的理论转变,以及全部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后来的经济学研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杜娜叶夫斯卡娅将列宁的“伯尔尼笔记”中思想转变的实质指认为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观念的认同是多么可笑和肤浅的。
3、“谈谈辩证法”:列宁学习辩证法的主要收获
第三篇小结性的心得就是《谈谈辩证法》这一未完成的论文手稿。这也是在关于列宁的哲学研究中被人们较多关注的文献之一。在这篇文章里,列宁显然是想跳出那个随着他人的思路走的读书圈子,试图独立地整理自己学习辩证法的主要收获。杜娜叶夫斯卡娅认为,“这是我们所见到的列宁在1914~1915年的关键时期所写的严格意义上的哲学评论的最后结论”。 我还注意到,在德波林写于1924年的《革命辩证论者列宁》一文中,第二节就是专门讨论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的。在那篇文章中,他的评论还比较克制,基本上是复述列宁的论断,没有做什么过高的学术评价。从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知道,这一节在收入《哲学与政治》一书时被全部删除。
首先,列宁突出阐明了他在写作关于辩证法和认识论的“十六要素”时已经发现的重要问题,即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理论的实质和核心。这个观点在之前不久列宁阅读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时写下的笔记中也有指认,那是列宁读到芝诺的悖论时提出的观点,他认为矛盾是辩证法的实质,“对立面的统一、同一这个公式正是表现了这个实质”。 此处,列宁再一次写道:“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特点或特征)。” 根据列宁的标注,这一论点直接与拉萨尔《赫拉克利特》一书第三篇的“论认识”中一段对斐洛的引文相关。在原文里,斐洛提出,“因为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斐洛为此还列举了山岭与平原、淡水与减水、冬季与夏季等两个对立面的统一事物的现象。 列宁专门指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规定作为辩证法的实质这一基本点的正确性只能由“科学史来检验”。 他认为,关于这一点,过去的马克思主义者通常过多地举例子,大有将矛盾规律变成某种“实例的总和”之嫌。在阅读《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时,列宁读到马克思对拉萨尔的一个批评:“黑格尔从来没有把归纳大量‘事例’为一个普遍原则的做法称为辩证法”。 他直接指认了自己的老师普烈汉诺夫和恩格斯。其中点到的例子之一,是恩格斯所举的“种子”的生长中出现的“否定之否定”现象。列宁批评他们不是将矛盾现象“当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恩格斯和普烈汉诺夫都是列宁前期阅读中那个他性阅读构架里重要的理论镜像支点,现在却成了他批评的对象。
在列宁看来,研究事物与现象的对立统一,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生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统一来认识。
这也是一个学术小结。在读书过程经历的不同文本语境中,列宁都遇到了黑格尔关于不同概念的矛盾结构,这是因为黑格尔的全部逻辑构架就是概念自我矛盾的正反合的三段式的共时性结构或者历时性关系,无一例外。列宁似乎格外看重黑格尔这一重要的辩证法观点,并将其经过唯物主义的改造,直接指认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其次,列宁转换了一个观察问题的角度,即从事物发展的过程性上来思考。他进一步指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换句话说,亦即之前已经被指认为辩证法实质的矛盾,正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和动力。也因为“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具有内在矛盾,所以,客观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由自身内部的矛盾推动的。列宁说,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观有两种:一是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并且将发展的泉源和动力“移到了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等那里去了”。在列宁看来,这是一种“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发展观。关于这种发展观的判断是列宁在对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的阅读中,由芝诺的辩证法讨论而引起的界定,当时他的概括是“简单的、普遍的和永恒的生长、增多(或减少)”。 二是“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这种发展观的“主要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其实,这个作为事物运动泉源和发展动力的所谓的“自己”运动,就是事物内部具有的矛盾。也由于这个“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提供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 。 在之前不久的《哲学史讲演录》中的概括为:“一切事物的产生和消灭、相互过渡”的发展观。
列宁当然也意识到,在黑格尔那里,精神的自我矛盾推动着理念自己运动的逻辑进程,而在客观世界中,则是客观事物的自身矛盾推动着一切运动、转化的发展。至此,列宁突然又想起自己刚刚建构起的思想实验来,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正是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部矛盾来深刻地呈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的。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
显然,列宁在加深自己先前的思考构境。他的具体分析又指证了一个新的问题层面,即人的认识,特别是本质性和规律性的认识往往是对对象内部复杂矛盾关系的揭示。
其三,也是经由马克思《资本论》这个例子,列宁又想到了“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应该“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东西开始” ,看起来是抽象的一般,可这个“一般”又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因此,任何个别都是一般。而个别经过无数次的转化,就会把偶然性和现象抛弃,走向必然的和本质的东西。这就是辩证的认识论。列宁说,“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然而,这个实质性的问题,“普烈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
其四,列宁发现,这种与辩证法同一的认识论在思想史上必然是“一串圆圈”。
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包含着从每个成分发展成整体的哲学体系),——这就是它比起“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来所具有的无比丰富的内容,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此处,列宁十分准确地使用了“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一词(之前他用的多是“庸俗唯物主义”),并指出“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看来,哲学唯心主义不过是胡说”。我们不会忘记,正是列宁自己在“伯尔尼笔记”的前期阅读中,称黑格尔的哲学是“胡说”。所以,弗兰尼茨基在评价这一观点时说,“列宁在这里又一次修改了自己以前的观点,同时出色地阐明了唯心主义的‘认识论的根源’,指出唯心主义不只是某个阶级的意识形态,而且是一定的认识上的结果,虽然它是片面的和直线的等等”。 相反,“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现实的“神化的绝对”。
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 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而这条直线能把人们(如果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话)引到泥坑里去。
关于人的总体认识过程是一个多种圆圈构成的圆圈的想法,显然受到了黑格尔类似观点的影响。在《逻辑学》一书的最后,黑格尔曾经将科学的发展比喻为圆圈:“科学表现为一个自身旋绕的圆圈,中介把末尾绕回到圆圈的开头;这个圆圈以此而是圆圈中的一个圆圈;因为每一个别的支节,作为方法赋予了灵魂的东西,都是自身反思,当它转回到开端时,它同时又是一个新的支节的开端”。 列宁将黑格尔的这段话作了全文摘录,并在边注中加注了“科学是圆圈的圆圈”。 在阅读《哲学史讲演录》的导言时,列宁也读到了相同的说法:黑格尔将哲学史比作一个大圆圈,这个圆圈的边沿上还有许多圆圈。在文本右面的一个边框中,列宁肯定性地指认道,“每一种思想=整个人类思想发展的大圆圈(螺旋)上的一个圆圈”。他认为这是“非常深刻而确切的比喻”。 列宁说,这种“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唯心主义不是没有基根的,它“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棵活树上的无实花”。这就是列宁对黑格尔哲学的最后评价。莱文说,1915年写下《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的列宁“变成了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 这显然又是过于简单的错误断言。
在此,我还想再提一个问题,即为什么列宁在这篇关于辩证法的短文中,与讨论“十六要素”时一样,也没有涉及他在研究中已经发现的实践辩证法?丛大川先生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并且,事实上,这个新认识在之前不久列宁写作第一个小结时已经又达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这的确是困扰我的一个重要的理论疑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没有找到答案。直到进入列宁阅读后期的笔记以后,我心里的这个疑惑才逐渐得到了澄释。
我推断,在完成阅读和哲学研究之后,列宁思考问题的方式会有较大的改变。他不仅要将学习成果运用到现实革命的实践中去,而且势必要关心另一个问题,即如何让俄国的无产阶级逐渐了解和懂得自己理解到的这些科学思想。在“谈谈辩证法”一文中,他所选取的四个要点都是通俗和简明的思想,而没有使用“逻辑的式与实践”、“大写的逻辑”之类任何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概念。在这一点上,列宁历来是反对学究式的态度的。 所以,直至后来,列宁从未直接谈到过自己在“伯尔尼笔记”中实现的思想革命。十月革命胜利后,他不仅认为自己还要学习普烈汉诺夫的“一切哲学著作”,并且再次出版了《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一书。杜娜叶夫斯卡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还有人甚至说,“列宁没有勇气公开承认,他已经把自己1908年时期的哲学的某些非常重要的部分当作无用的东西抛弃了”。 而我的看法是,列宁并不是抛弃了自己在“伯尔尼笔记”中获得的重要思想,而是更多地考虑到如何更通俗地介绍马克思主义,使之为俄国无产阶级所接受。
十月革命之后,列宁已经无暇再回到哲学研究上来,但黑格尔哲学及其辩证法留给他的印象已经太深了。我们在他1922年写下的最后一篇直接涉及哲学的论文中,可以读到他的重要遗言。1922年1月,为了开展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宣传,苏联创办了《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杂志。1922年3月。列宁完成了《论战斗的唯物主义的意义》,并刊登在当年第3期的《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上。在这篇文章中,列宁的主要论题是坚持唯物主义和反对宗教神学。他要求人们要能够懂得哲学,能够做一个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的自觉拥护者,也就是说,做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杂志的撰稿人就应该组织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对黑格尔辩证法作系统研究,即研究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及各种历史和政治著作中实际运用的辩证法。
列宁说,可以“在杂志上刊登黑格尔主要著作的节录,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解释”。他甚至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杂志的编辑和撰稿人都“应该是一种‘黑格尔辩证法唯物主义之友协会’”。 杜娜叶夫斯卡娅也说,列宁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成了他此后一切严肃著作的哲学基础:从《帝国主义论》到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写成的《国家与革命》,从他在革命期间所写的一切著作,到他的《遗嘱》,莫不如此”。 显然,列宁想继续自己在“伯尔尼笔记”中的理论思考,可是历史的进程无情地中断了这个美好的愿望。更令人遗憾的是,列宁的哲学思想研究后来竟被斯大林硬化成一种外在的政治意识形态构架之中的虚假构境。今天,我们固然也承认当时的这种意识形态有其出现和存在的必然性,可它毕竟严重遮蔽了列宁哲学思想中事实存在的深刻内容,不能不说是一件可悲的事情。